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全省高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以教育部全面振興本科教育攻堅行動和“奮進之筆”行動計劃實施為引領,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聚焦全面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持續推進人才培養供給側改革、“三全育人”、課程思政建設、“四新建設”、一流本科專業和一流課程建設“雙萬計劃”、“六卓越一拔尖”計劃2.0、提升教師教學能力、課堂教學革命、嚴格教學過程管理等重點任務,堅持教研結合、整體推進,以高質量的教學研究指導和帶動教學改革實踐,培育高水平教學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立項原則
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工作要突出創新性原則,充分體現具有時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原則,起到引領方向、推動教改、發揮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學性原則,符合人才培養規律、學科發展規律、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突出應用性原則,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必須有嚴格的實踐檢驗期,實踐檢驗效果好。
三、立項范圍
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范圍為全省普通高校(含本科高校、獨立學院、軍事院校、高職高專院校、成人高校),參與人員以教學一線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中青年骨干教師、教學管理人員等為主體。研究內容參考《2021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指南》(附件1)。
四、立項類別
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分為一般項目、委托項目兩類。一般項目按照屬性分研究生教育教學項目、本科教育教學項目和高職高專教育教學項目;委托項目由省教育廳根據教育教學改革的熱點、難點問題和需要,直接指定相關高校承擔項目研究,委托的項目應是適應時代要求,具有領先理念和較好研究基礎,采用現代科研手段,研究成果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推廣應用價值,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有重要促進作用,影響面廣、推廣價值大、社會效益好、有一定深度和難度的研究項目。同時,省教育廳委托湖北省高校實驗室工作研究會組織開展實驗室專題教學改革項目研究,委托湖北省高等教育學會大學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開展大學英語專題教學改革項目研究。
五、申報條件
(一)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基本條件
1.項目選題符合《2021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指南》(附件1)的要求,其中大學體育類教學改革項目選題參照《湖北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指南》執行。
2.項目研究目標明確,有較好的研究和改革實踐基礎,研究力量較強,遵循教育教學規律,反映省教學研究項目立項的指導思想,體現教育改革發展新要求,改革路線清晰,改革舉措切實有效,有利于增強人才培養的適應性,有利于提高教學質量。
3.項目研究設計科學合理,理論與實踐結合,研究與改革實踐結合,研究方法和實踐途徑可行。
4.項目注重實際應用,對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改善教學管理有指導作用和推廣應用價值,項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圍內發揮示范輻射作用。
5.經項目所在學校組織初審、擇優向省教育廳統一推薦,并由學校給予經費支持,申請經費及經費預算安排合理且學校能保證項目研究和實踐條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項目,原則上不再重復申報: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項項目,相比之下沒有明顯創新的申報項目。
2.獲得各級教學成果獎勵后,無新研究內容、無可預期的重要突破的項目。
3.已獲得國家、直屬部門或省(市)級及以上相關學(協)會等立項支持的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自然科學基金、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等立項的項目;已獲得國家、省(市)級教育科學研究立項的項目。
(二)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完成人基本條件
1.項目的主持人一般應承擔過校級以上教學研究項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確有較強教學或教學研究水平、且在教學一線或教學管理崗位連續工作5年及以上,學校在申報時可按照規定程序放寬至中級職稱。
2.實行項目主持人負責制,主持人限一人,參研人員一般在5人左右(含主持人)。學校申報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時,應向教學一線人員傾斜,確保教學第一線教師的申報項目比例不少于80%。
3.承擔有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主持人,其承擔的省級項目完成結題后方可申報新的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作為項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時申報主持兩個及以上項目。
六、申報推薦及立項名額
2021年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立項總數為600項左右。
一般項目的推薦名額為:部委屬高校和省屬高校中的大學按專任教師人數的1.5%推薦;其他本科高校、獨立學院按專任教師人數的1%推薦;高職高專院校及成人高校按專任教師人數的0.5%推薦。舉辦有研究生教育的高校,在推薦時應兼顧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可按本校一般項目推薦名額20%左右的比例推薦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博士學位授權高校且承擔有國家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任務的,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推薦名額可適當高于20%。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項目推薦名額納入本校一般項目推薦名額。為鼓勵高校開展大學體育教學研究和實踐,各高校可額外申報大學體育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每校申報數量不超過2項,不占用本校一般項目推薦名額。
實驗室研究專項、大學英語研究專項的申報、評審實行統一布置、分別評審,按同等標準、同質同效的辦法予以推薦,分別由湖北省高校實驗室工作研究會和湖北省高等教育學會大學外語教學專業委員會組織進行,推薦結果由省教育廳綜合統籌納入立項,各高校此次不再單獨申報。
各高校要嚴格按限額組織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的申報推薦,超報將不予受理。
七、申報材料
各高校經組織遴選推薦,填寫《2021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請匯總表》(附2),申請人需填寫《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研究項目申請書》(附3),同時制作《申請書簡表》并進行網絡申報。
《申請書簡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請書》的基礎上,刪除“申請書封面”、“一、簡介”頁等內容,“六、推薦、評審中的學校教學研究管理部門審核意見”欄空置,在首頁(即“二、立項背景和意義”)上另加注“XXX研究項目申請簡表”即可,在相關內容中不得出現項目申請人姓名及所在學校等相關信息,如無法回避,請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八、申報辦法
各高校請將含全部申報項目的《2021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請匯總表》PDF版(蓋學校公章)、Excel版各一份發至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郵箱;各校須同時在湖北高校省級教學研究項目網絡申報評審平臺網站(網址:http://jyxm.e21.cn)完成網絡申報,網絡申報具體辦法見平臺通知,申報截止時間為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所附項目指南、《匯總表》、《申請書》等附件不印發紙質稿,請各校在網絡申報評審平臺下載。
省教育廳高等教育處聯系電話:027-87328172,電子郵箱:hbjytgjc@163.com。
附件:1.2021年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指南
2.2021年湖北高校省級教學改革研究項目申請匯總表
3.湖北省高等學校省級教學研究立項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