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荊州開發區教育局,市直各初中學校: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2015年初中升學考試管理,保證整個考試組織規范有序,現作如下通知:
一、強化組織領導,構建工作合力。各考區要強化政府行為,由考區招委會組織召開由公安、交管、消防、電力、食品藥品、經信、城建、環保等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中考工作專題會議,明確各自的工作職責,加強工作聯系與配合,構建協同工作機制。要強化工作統籌,健全試卷保密值班組、考務組、紀檢組、安全保衛組、后勤保障組、監考管理組等工作機構,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和工作責任。要切實加強監考員的遴選和調配,認真執行監考員交叉監考制度。進一步加強對考點工作人員的培訓,重點加強新實施的考生安檢和手機信號屏蔽工作等環節操作的技術培訓,切實提高組考工作水平,以簽工作責任狀等形式細化責任、壓實責任。
二、落實保密規定,確保萬無一失。各地領取、運送、保管試卷必須合乎規范的要求,要選取能密封、車況好且經檢修的車輛運送試卷,運送途中嚴格落實“人不離卷、卷不離車”的工作要求,運送過程中不得停留,確保試卷安全完好運送至保密室。強化試卷保密室的物防、技防、人防建設,試卷保管點要有兩層以上鋼混(或磚混)結構套間,具備“兩器”(滅火器、報警器)、“三鐵”(鐵門、鐵窗、鐵柜)設施,同時安排公安保衛人員值守。為明確試卷保密責任,各試卷保管點須從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一名副科長以上的干部24小時全程值守,保持電話24小時暢通。實行試卷保管室定時報告制度和不定期抽查制度,6月17日至22日,各試卷保密點須于每日19:00前向主管部門報告試卷保管情況,各考區于每日19:30前向市中考辦報告情況。各地要開展經常性的抽查,市派巡視員每日現場檢查試卷保管點不少于兩次,市中考辦不定時進行電話抽查。
三、加強考點建設,落實規范要求。積極推進考點標準化建設,各考點要在考試前一天上午進行布置,要在醒目位置張貼公開考室編號、茶水站、醫療站、休息室、衛生間等主要信息,公布《考生守則》和《考試科目時間表》,考室外要統一設置“考生物品存放處”。 規范考場布置,相關要求見附件。各考點應設立考務、宣傳、試卷保管、保衛、醫療、后勤與紀檢監察等工作小組,以保證考試的順利組織與實施。
從今年開始,全市中考考點統一全面實行考生進入考場的安全檢查制度,采用統一的金屬探測儀對考生全身進行探測。各考點在監考員領取試卷等物品前往考室之前,須在考點辦公室門前按照同樣的方式對監考員進行安全檢查。
從今年開始,全市中考考點統一全面實行手機信號屏蔽制度,各考室采用統一的手機信號屏蔽器進行信號隔斷。
四、加強考務管理,規范操作流程。嚴格試卷啟封、分發、回收等管理,每場考試需認真核對考試科目,在確認試卷袋標識與考試科目完全吻合后方可啟封,并沿標有剪刀圖案處小心劃開試卷袋與答題卡袋的“外舌頭”。試卷分發要嚴格按照時間規定,按照“答題卡——條形碼——試卷”的順序下發給考生,確認條形碼上信息與考生信息無誤后,由監考員在規定位置橫向貼于考卷指定區域。考試結束后,要將答題卡按準考證號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收齊,清點無誤(不得裝訂),依次裝入塑料薄膜袋和答題卡袋再貼封口條。試卷以同樣順序裝訂后裝入試卷袋并貼好封口條,草稿紙需裝訂一冊集中上交。所有試卷經考務辦公室清點無誤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
五、宣傳考試政策,加強誠信教育。考前,各初中學校要重點組織考生學習《考生守則》,組織考生學習了解并熟悉安檢程序和要求,告知考點手機信號屏蔽及不得將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考室的規定,解讀考試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理辦法,堅持以正面宣傳教育為主,強化考生誠信參考教育。本通知要求由各地教育(體育)局迅速直接傳達到所轄各初中學校,并督促落實。
六、強化成績管理,優化咨詢服務。各地中考辦要分年級整理、匯總考生體育中考、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優錄加分等考試考核科目成績,按要求報市中考辦匯總合成。各地要充分發揮中考招生網的作用,公布各地中考組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等相關政策,并安排專人答疑。
七、落實安全教育,強化安全管理。中考前,各初中學校要集中開展一次安全教育,重點防范交通事故、擁擠踩踏事故、火災、食品中毒、溺水事故等,尤其要針對當前可能發生的突發天氣災害,做好防范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強化安全管理“一把手”負責制,安排足夠人員分別參與兩個年級考生的安全管理,做到責任到人、分工明確;細化車輛接送、食宿安排、送考監管等環節,并于每場考試結束后向各地教育(體育)局報告情況。考試全部結束后,學生安全返程或交由學生家長接回,均應向上報告。
八、強化考試巡視,嚴肅考風考紀。中考期間,我局向各考區各派出一個中考巡視組,由局領導帶隊,每位巡視員分別進駐一個考點,重點加強考試過程監管與巡查。各縣(市、區)教育(體育)局向各考點派出的巡視員不少于2人。巡視員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強化對考試組織、監考員培訓、考試紀律、試卷保管、安檢、收發試卷等環節的巡查,并協同考點主考妥善處理各種突發事件。
九、嚴格工作紀律,落實責任追究。將中考管理工作納入年度考評范圍,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學校校長為所在學校考風考紀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為具體責任人,班主任為直接責任人;考試期間考點主考為第一責任人,副主考為具體責任人,監考員為該考場的直接責任人。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涉事責任人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發生試卷失密、竊密、泄密,試卷和答卷被盜、丟失、損毀等重大安全事故的;
(二)有工作人員介紹,推銷、組織買賣考試作弊設備,為考生傳遞答案、參與作弊等行為之一的;
(三)為考生辦理假證明、證件、學籍、檔案等,使其獲得中考資格、加分資格或泄露考生信息的;
(四)本校學生分散在多個考點考試,發生多起代考行為、作弊行為或經評卷發現多起雷同試卷的;
(五)違背有關政策或考務規定擅自處理考務問題,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
(六)未正確有效使用金屬探測儀、屏蔽儀、電子監控巡查等防止作弊設備和系統,或發現作弊器材帶入考場不堅決處理和不及時報告的。